39年前,新竹縣竹東鎮頭重浦、二重浦、三重浦、科湖454公頃農地被科技部視為「新竹科學產業園第三期」預訂地點(以下簡稱竹科三期),但因某種原因停止。科技部放棄徵收後,新竹縣政府現負責善後工作。在過去的十年裡,竹縣政府一直在尋找融資、開發甚至透過城市計劃進行全面審查,但一再打破局面,導致土地凍結。
許多地主和農民咆哮道:「這拖了39年,真的太久了!」清華大學環境與文化資源系副教授黃書偉指出,竹科三期涉及特殊情況「非城市規劃土地作為城市土地」、「農地變建地」、「農地變工業地」當土地發生變化時,審查過程非常嚴格。早年,由於開發模式的限制,徵地價格不一致,導致了鬥爭和延遲。後來,由於規劃單位和縣政府之間的訴訟,第二次全面審查在前年成功啟動。
黃書偉說,早期城市計劃必須透過三級三審,所以只要是一般審查,推遲6-8年是正常的,因為一般審查涉及土地使用分割槽變化,害怕個人利益,所以審查過程會更仔細,加上之前的圖片疊加誤差,縣市政府對複雜因素,處理態度不積極,所以城市計劃遇到問題,爭議,推遲3、4年是正常的。
然而,黃書偉解釋說,自2000年建設部修訂第19條以來,要求各級政府審議應在60天內完成,除非情況特殊,通常從計劃到公告不會拖太久,規劃約1-2年後可以提交審議,所以現在城市計劃3-4年,縣、市政府遇到問題、鬥爭,可能拖3、4年不積極處理,但現在將立即解決,大大加快城市計劃審查時間表。
明信科技大學社會科學教學中心講師薄有為表示,由於鬥爭和衝突,竹科三期計劃推遲了計劃。然而,就城市計劃而言,政府應該聽取各行各業的不同聲音。反對或贊成者應協調實現最大平衡,兼顧未來產業需求,推動地方發展,同時,要實現土地可持續發展的理念,環境、生態和社會公平應做各種配套設施。在這樣的前提下,至少3年或5年。如果更復雜,涉及更廣泛,也會有一些案例推遲30年或40年。
薄有為指出,在國家城市規劃案例中,速度快、慢,除了城市規劃公平、目的合理、符合國家發展,還要考慮地主和人民的接受,政府對地主權益的補償是否合理,被徵用的居民是否得到合理的生活正義等,這些需要時間評估,不應匆忙透過。